江西施工单位要注意,12月1日起要开展信用信息评价
【摘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对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工作。采用“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自动评价的方式。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对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采用“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自动评价的方式。根据系统收集的企业基本信息、业绩、纳税、奖励和处罚等信息,每日计算出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并在评价系统上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当日信用评价分值由基础分、不良信用分和良好信用分3部分组成,满分值为100分。其中,基础分为70分,良好信用得分最高为30分。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参与评价。
信用信息评价具有3个方面特点: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价。为进一步减轻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负担、创新“互联网+监管”方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发了“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企业和主管部门通过评价系统开展信用综合量化评分,系统可实现自动汇总计分、排序并实时公布。二是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通过为良好行为加分、为不良行为减分的方式,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建筑市场氛围,不断促进企业加强对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三是评价内容清晰、职责明确。两张分值表分别对良好和不良信息录入明确了加分(减分)标准、依据、生效时限和责任部门。所有良好和不良信息的收集以文件为依据,减少了信用信息在评价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同时,明确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信息录入时间和企业修复信用的途径。(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