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对施工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考勤,重点核查5类企业资质
日前,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对施工现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将在到岗履职、标后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应用“省实名制平台”中人脸信息进行比对,对涉嫌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履职、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
包括: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现场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对注册地在湖南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每年核查比例不低于5%。
核查内容:企业资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等
重点核查:发生有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承揽业务、资质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围标串标等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3、除住建部规定的不认定“挂证”行为的6种行为外,对以下情形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查实,按“挂证”行为进行处罚。
包括: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一人多证注册在不同单位等。
4、通过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一年内,因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再次申请承继资质的,对原资质的企业纳入动态核查范围。
核查其资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等情况。
5、对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企业申请住建厅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6、加强施工承包合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应为施工承包合同价款的5%—8%,采用分期滚动担保的,当期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应不低于当期完成工程量价款的20%。
原文如下: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厅起草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你单位于2020年8月11日前将修改建议书面盖章后反馈至我厅建筑管理处,并将修改建议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